党群工作

党群工作

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增强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的具体体现。每个共产党员必须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

 

(一)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增强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的具体体现。每个共产党员必须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

(二)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应按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党支部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党员交纳党费标准进行审核。党员在缴纳党费时,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按照应交纳党费基数计算党费,做到准确无误。

(三)所有党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党支部交纳党费。党员的正式组织关系在哪里,就向哪里的党组织交纳党费。

(四)党员应按月由本人亲自交纳党费,一般在领取工资的当日至5日内,按照规定标准将党费交给所在党小组组长。党小组长在5日内将收缴的党费转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在5日内将各小组收缴的党费汇总后转交医院党办,并将本支部的党费收入、上缴金额登记入册。

(五)党员因外出、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交纳党费有困难的,经支部批准,可以提前集中交纳党费,也可以请他人或家属转交。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不允许少交或不交。对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六)预备党员应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以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

(七)加强对党费的管理。支部组织委员收缴的党费,应建账管理,及时造册,统计清楚,按月上缴,并妥善保管好资料。医院党委次年年初,应向全体党员公布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任何人不准借支和侵占党费,不准滥用党费。

(八)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统一战线制度

  • 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团结一切统战对象,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党员组织发展制度

  • 为进一步做好太原市第七人民医院新党员发展工作,根据《党章》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发展党员工作,要从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要求出发,认真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 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增强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的具体体现。每个共产党员必须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 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

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 外出党员管理制度,是指党支部对临时外出执行任务或从事其它活动,其正式组织关系仍留在本支部的党员进行管理的工作制度。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

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 党支部要认真对待公示中群众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对经调查确有问题的公示对象,应视问题性质和轻重分别提出暂缓审批、不予批准入党、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