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9-12-09 来源: 医保科
1. 患者办理住院时主动出示:(职工、城乡居民、离休)《医疗保障手册》或社会保障卡。医生在患者《医疗保险手册》上按规定详细、准确、完整的书写入院九项记录。
1. 患者办理住院时主动出示:(职工、城乡居民、离休)《医疗保障手册》或社会保障卡。医生在患者《医疗保险手册》上按规定详细、准确、完整的书写入院九项记录。
2. 办理结算手续时,患者提供出院证、(职工、城乡居民、离休)《医疗保障手册》或社会保障卡、押金条。
3. 因急诊或其他原因住院未带医保相关证件(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手册》),请在三天内办理转医保手续。
4. 因参保单位欠费等原因造成参保人员无法在医疗机构正常结算的,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由参保患者垫付,在参保单位补齐欠费后,参保患者出院后去医保中心报销。
5.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因其他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应当由个人自负的医疗费用,不列入医保支付范围。
截止2019年11月25日,我院实现省内异地联网直接结算,覆盖我省阳泉市、朔州市、晋中市、运城市、晋城市、吕梁市、临汾市、大同市、忻州市等地区,与天津市实现跨省联网直接结算。